2019年以来,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各级团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到团的全部工作和建设之中,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全校团员、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积极投身学校发展建设。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冲锋在前、担当奉献,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充分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彰显了青春的蓬勃力量,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的典型。
为表彰先进,宣传先进,激励引导全校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学组织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奋发向上、砥砺前行,共青团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委员会决定授予外语系团总支等2个基层团组织“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授予法律系法学专业2017级5班团支部等18个基层团组织“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060配音社”等10个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称号,授予马云洋等283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杜明等125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抗疫专项”称号,授予刘可欣等139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姜爱桐等10名同学“十佳共青团员”称号,授予苏美冰等10名同学“十佳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杨悦茹等3名同学“系优秀学生会主席”称号,授予郭一文等309名同学“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分子”称号,授予于珊珊等10名师生“青年五四奖章”。
希望受到表彰的团员、团干部、团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希望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向先进典型学习,不惧风雨、勇挑重担,为祖国、为母校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