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确保寒假期间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寒假期间安全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面向全体学生通过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渠道,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开展以防疫、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传销行骗、防宗教渗透、防范网络贷款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开展法制与社会道德教育。要开展遵纪守法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要学生认识和了解造谣、传谣、传销、赌博、邪教、迷信、不良网贷等非法活动的危害性,教育学生不接触、不参与,自觉回避与拒绝。
三、不允许任何班级及个人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旅游。非常时期教育引导学生尽量不外出旅游,尤其在冰雪运动中要注意自我保护,避免在夜晚等光线较弱的情况下开展冰雪运动,天气回暖,避免在冰面上行走玩耍。
四、进一步强调任何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学校开学时间如有调整,将及时告知全体师生。学生返校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根据辽宁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另行通知。
五、春节燃放烟花要注意安全,防火灾、防炸伤。燃放时应注意选择在空旷的地方燃放,防止引起火灾,避免伤到行人;购买烟花爆竹时要选择在正规的店内购买;在燃放时要按照说明使用,切不可对人、对物燃放。
六、各系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安全教育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辅导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信息能够上传下达,及时动态地了解和掌握学生动向。每天用多种形式与学生保持沟通,在遇有重要突发情况时,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生处
2020年1月30日